索 引 号: | 000560171/2024-0977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王勤、马丽娟继承公告 |
王勤、马丽娟继承公告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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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勤、马丽娟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马希铭死亡后的遗产房产一处,位于固安县新中西街南侧、家和路西侧福缘小区6#1-2203。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乾县薛录镇西天堡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显示:被继承人的父亲马仁杰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母亲田喜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与配偶王勤婚内仅育有一女,为长女马丽娟。申请人还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上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2.因继承产生的税务完税证明;4.申请人王勤、马丽娟的身份证明及继承申请书;5.乌鲁木齐美和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 现固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固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3315615596)。到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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